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为督促学校党委今年上半年有关工作部署、决议的落实,促进2015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经校党委同意,决定对校党委今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内容
1、《湖北经济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任务2015年责任清单》所列工作任务
2、鄂经院党发[2015]2-43号、鄂经院党办发[2015]1-8号文件部署工作事项
3、常委会会议纪要(2015)1-14号中的决议事项
(上述文件均可在校信息门户网办公系统中查阅)
二、督办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各单位要对上述所列事项完成情况按职责分工逐条自查。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由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自查。
(二)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分“《湖北经济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任务2015年责任清单》落实情况”(须注明工作任务编号)、“党委发文、会议纪要决策部署事项落实情况”(须注明文件、会议纪要编号和相应议题)两个部分逐条撰写,文字要求简明扼要。对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说明完成时间、效果;正在开展的,说明进展情况和拟完成时间;暂未启动的,说明原因及下步安排。自查报告电子版于9月25日前发送至党委办公室邮箱dangban@hbue.edu.cn。
(三)党委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将办结情况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编发督办通报,并对未办结事项继续跟踪、督查。
党委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