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办国际会议的有关规定,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申报会议相关程序将2016年拟主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和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的申请材料(含《湖北经济学院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报表》、会议请示)于10月16日前送至国际交流部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申请纸质材料请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internationaloffice@hbue.edu.cn。
请各院系务必在10月16日之前提交2016年国际会议的申报申请。
本通知所涉及的申请材料见附件。
附件1:会议须知
附件2:申报表
附件3:请示样本
附件4:总结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