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06年2月,学校印发了《湖北经济学院“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鄂经院发〔2006〕25号,以下简称《方案》),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各项子规划的编制作了部署和要求,现《湖北经济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正式出台,请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规划的发展目标,对本单位负责起草的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职能部门负责起草的规划于12月18日前送分管校领导审阅,12月19日将规划文本和电子稿送发展规划处,12月20日发展规划处组织论证;院(系、部)发展规划于12月27日前送分管校领导审阅,12月28日将规划文本和电子稿送发展规划处,12月29日发展规划处组织论证。
一、职能部门需完成的规划
1、学科建设规划…………………………研究生教育处
2、专业及课程建设规划…………………………教务处
3、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人事处
4、校园建设规划…………………………………基建处
5、科研工作发展规划……………………………科研处
6、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7、图书文献建设规划……………………………图书馆
8、实验室建设规划…………………………教育技术部
二、院(系、部)发展规划
1、各教学院(系、部)“十一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
2、继续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处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