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5年度新增资产(设备)配置预算的通知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04浏览次数:183

 

2015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科学合理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全面、准确、及时地编制并上报本部门新增资产(设备)配置预算。如出现偏差或遗漏现象,将影响部门正常工作。

二、新增资产(设备)的申报范围:

1、一般资产类:办公设备、教学科研及教辅设备、软件(含教学及实验软件、管理软件)、后勤服务设施设备等。其中教学及教辅设备、软件类新增资产应同时向实验教学中心申报。

2、特定资产类:土地与房屋购建(含予以资本化的大型修缮)、公务购车、单价2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三、上报截止时间:2014915日上午11

四、报送地点: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B203室)

联系人:范怡媛       联系电话:81977049

 

              财务处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9月4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新增资产(设备)配置需求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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