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教职工上下班交通改革有关精神,现就教职工下学期乘坐学校班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上下班交通改革实行“只出不进”的原则。即已经选择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的教职工,不能再选择乘坐学校班车。交通服务中心只办理新进教职工和由学校统一管理的外聘员工的乘坐班车手续。
二、下学期乘坐学校班车的教职工,本学期乘车卡继续有效。
三、下学期不再乘坐学校班车的教职工,请于7月4日前到交通服务中心填写《教职工乘坐学校班车异动情况登记表》,上交本学期乘车卡,领取本学期末临时乘车单。逾期未办理手续者,视为选择下学期继续乘坐学校班车。
四、各二级单位通知本单位新进教职工和新进学校统一管理的外聘员工,需要乘坐学校班车的,请于7月4日前到交通服务中心填写《教职工乘坐学校班车申请表》。
五、7月11日前,交通服务中心将下学期教职工乘坐学校班车异动情况汇总,交人事处审核,作为学校发放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的依据。
附件:教职工乘坐学校班车异动情况登记表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