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13浏览次数:237

校内各单位:

    现将2013年财务决算工作安排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一、落实学校资金收入

()财政补助;

()普教学杂费;

()继续教育学院学杂费、管理费;

()二级单位创收应上缴学校的各项收入;

()法商学院、书刊发行站、亿优公司、后勤集团、交通服务中心等单位在本年度末应及时上缴的应缴收入(含归还借款)、学校代发工资津贴和福利等。

二、及时清理借款、按规定执行预算

为准确核算学校年度内财务收支状况,应该在2013年列支的经费均在本年列支,但严禁突击花钱和套取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清理借款

请于1221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报账、还款手续。

(二)执行预算

对已用于出差、购置、接待、预付等一系列学校开支,请按相应的报销程序及时报账;对尚未实际发生开支的借款,请办理还款手续;对长期借款不报的,学校将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于1221前到财务处办理结帐手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规定,以及零基预算原则,一般不进行资金结转。

三、加强资产清理和核对工作

根据年终决算工作要求,财务处、资产处共同对学校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四、时间安排

因省财政厅国库支付系统于1221开始办理年终决算,停止各项结算工作,财务处从当日起按要求办理年终财务决算,不对外报销,只收不支。201417日起,恢复报账工作。

 

      院长办公室   财务处

      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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