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提高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的实施意见(试行)》(鄂经院党发〔2012〕53号),学校于2013年6月对各二级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并结合考核结果对院系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考核指标进行了反复论证与研究,于2013年12月,印发了《院系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鄂经院党发〔2013〕42号),院系提高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的目标任务更加明确,考核指标更加科学。为进一步提高院系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学校决定对院系2013—2014学年党建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和时间安排
学校提高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考核工作小组分成三个工作组,分别对各院系进行考核。第一组:周元武、张代明、陈慧明、肖家杰,第二组:张奋勤、陈昌胜、张治武、陈桂萍,第三组:廖长林、张以林、胡先琼、黄华。考核时间为6月9日—10日,具体分组和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考核内容
1.院系落实《实施意见》的措施、《院系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的执行情况及对考核指标的意见和建议。
2.《院系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的自评结果及支撑材料。
三、考核形式
以院系总结工作、自查自评为主。各院系需提交考核内容要求的书面材料,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作简明扼要的口头汇报,院系班子成员一起参加汇报会。
四、考核结果评价
考核结果将作为院系年终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
1.指标C5、C7、C9、C36、C38应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数据,院系在自评时按照5月31日的时点据实填报得分。
2.指标C47-C56由院系在考核前在一定范围内问卷统计,据实填报得分。
3.各院系要学习研究《院系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理解指标内涵,实事求是,认真自查自评;要以考核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
附件:院系党建工作(2013—2014学年)考核时间安排表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22日
院系党建工作(2013—2014学年)考核时间安排表(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