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应台湾元智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邀请,我校法学院王海霞副教授拟于2015年3月—8月赴台从事有关族群问题、通识教育等方面的资料收集与实地调查研究,并进行学术交流。王海霞副教授拟在台湾停留6个月,所需经费由法学院和个人承担。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现对王海霞副教授出访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月22日至12月26日。广大教职工的有关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际交流处反映。联系电话:81973927,13387587062。
附件:会议邀请函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22浏览次数:101
校内各单位:
应台湾元智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邀请,我校法学院王海霞副教授拟于2015年3月—8月赴台从事有关族群问题、通识教育等方面的资料收集与实地调查研究,并进行学术交流。王海霞副教授拟在台湾停留6个月,所需经费由法学院和个人承担。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现对王海霞副教授出访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月22日至12月26日。广大教职工的有关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际交流处反映。联系电话:81973927,1338758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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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