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校声誉,统一对外交流形象,学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工,在代表学校对外进行正式交流时,均应统一使用学校电子邮箱(即@hbue.edu.cn邮箱)。
现将申请学校电子邮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学校电子邮箱的对象:经学校批准成立的各二级单位(单位邮箱名统一为:x…x@hbue.edu.cn ,其中x…x为部门名称的汉语拼音缩写)和学院在编教职工。
二、办理程序:未办理部门电子邮箱的单位由各部门网络信息管理员填写申请表格,加盖部门印章;个人申请电子邮箱请下载填写申请表,经部门审查盖章、汇总后到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科统一办理。
三、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收到申请表格后,经审核申请者身份,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开通电子邮箱。各部门用户和个人用户在邮箱开通后,应及时修改密码,以免他人盗用。
四、此通知前已申请学校电子邮箱的用户可继续使用原电子邮箱,不必另行申请。
附:湖北经济学院电子邮件信箱申请表(下载)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科电话:81973804
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
2010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