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促进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合理、准确,逐步实现校内预算与财政年度预算工作同步,保证校内预算数据下发的及时性,更好的体现财务服务功能,从2011年起将从11月份启动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现将2011年预算编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按时申报: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不编赤字预算,坚持按有多少收入安排多少支出的原则编制全年预算。
2、统筹兼顾的原则:在确保学校各类重点支出的同时,合理安排资金保障一般支出。
3、综合预算的原则:将学校各类收入整体纳入预算,合理安排全校各类预算支出需求。
4、定员定额的原则:学校各部门的日常维持类公务经费坚持按定员定额的原则安排需求,特定项目支出按定额安排预算需求。
5、零基预算的原则:学校上年安排给各部门的预算经费,下一年度不予结转。各部门应结合自身预算年度的工作计划安排,重新规划各部门的经费预算需求后再上报。
二、编制程序(两上两下)
1、各部门按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填报预算表格,报财务处进行汇总、平衡(即“一上”)。
2、财务处根据汇总情况编制学院整体预算,报学校领导预审,形成初步方案后,反馈给校内各部门,进一步征求部门的意见(即“一下”)。
3、各部门反馈意见,财务处作进一步的汇总、整理、调整完善校内整体预算(“二上”)。
4、调整后的预算报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经审定批准后下发执行(即“二下”)。
三、编制要求
1、预算编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弄虚作假。预算编制客观、合理、说明清楚。
2、预算编制要本着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的原则,不得求大求全,不能夸大预算数据。
3、要细化预算的编制,各类预算需求要有明细的内容说明和计算依据。
4、相关的费用需求进行归口申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只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如设备采购需求报资产处等(具体的费用归口见填报说明),上述各类费用需求只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可不报财务处。
5、时间要求:各单位在2010年12月15日前将预算报送财务处财务科。
附:2011年部门经费预算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院长办公室 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