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10浏览次数:782
1、已参加配租的承租人(经济学院教职工)请于2014年1月13日至15日到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并领取钥匙(逾期视为放弃)。2、按照学校要求,承租人在办理公共租赁房入住手续的同时清退老校区和新校区公有周转房,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和领取钥匙。3、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行政楼612室,联系电话:81973967,联系人:乔老师。
1、已参加配租的承租人(经济学院教职工)请于2014年1月13日至15日到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并领取钥匙(逾期视为放弃)。
2、按照学校要求,承租人在办理公共租赁房入住手续的同时清退老校区和新校区公有周转房,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和领取钥匙。
3、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行政楼612室,联系电话:81973967,联系人:乔老师。
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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