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学校门户网站是学校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为了规范学校门户网站公告发布管理,遵照校领导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告发布的内容
1、周重要活动与会议安排;
2、以校党委、行政名义发布或校党委、行政授权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发布的公告、通知;
3、涉及学校安全稳定、师生生活保障等信息;
4、经校主要领导同意发布的其他信息。
二、学校公告发布的管理程序
1、按照《湖北经济学院会议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各部门需要召开的会议或举办的活动应提前一周填报《跨部门工作会议计划申报表》,经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汇总后在周重要活动与会议安排中予以发布。
2、涉及学校安全稳定、师生生活保障等信息由相关部门报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予以发布。
职能部门、院(系)名义发布的公告、通知、消息一般在部门通知、院系公告中发布。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