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校区周转房住户: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老校区周转房住户办理了退房或租房手续,经学校领导同意,从本月起开始按照新的房租标准扣缴住户房租。具体内容如下:
1、对已签合同的住户,按合同约定,从教职工工资中按月扣缴房租。
2、对未签订合同的住户,也按照学校执行办法扣缴房租,并要求住户抓紧补签租房合同。
3、各住户2010年3月1日—4月30日2个月的房租从2010年4月份工资中扣缴。
老校区周转房工作小组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