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年轻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年轻干部成长。经研究决定,拟于6月举办第三期年轻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任教师党支部书记,教学一线的青年骨干教师和党政、群团、教辅、后勤等岗位上的年轻骨干教职员工,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
二、培训目标
认识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及历史使命,明确高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与职业素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道德素养,树立科学的个人成长观;了解工作对象特点,明确本职工作的育人职责;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加强支部建设的能力。
三、培训方式
1.集中授课,学校组织专家为学员集中授课。
2.实地考察,学校安排学员到武汉规划展示馆参观;同时安排学员与校内学生党团组织交流。
3.素质拓展,在学员中开展团队拓展训练,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增进学员间的了解与友谊。
4.分组讨论,所有学员结合培训体会和考察收获,就如何立足岗位做贡献,实现个人梦想展开讨论。
四、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见附件1
五、培训要求
1.培训期间,学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学习纪律,各选派单位要协调安排好学员工作,为本单位学员参加培训创造良好环境;
2.培训结束时,参训学员必须认真撰写结业总结和考察报告(题目见附件2),学校将以此作为结业考核依据。
六、学员选拔推荐要求
1.培训学员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院系经党政联席会)研究推荐,学校审核确定;
2.年轻干部培训是学校教学、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学校长远发展和年轻干部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推荐工作;
3.本期培训班人数控制在50人左右,各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规定的人数予以推荐,并将学员登记表及汇总表(见附件4)于5月24日以前交行政楼A403室党委组织部(同时提交电子版)杨专同志(QQ邮箱:21756194@qq.com),电话73781。
七、组织管理
此次培训工作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团委、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共同负责,其中学员推荐工作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参训学员审核确定工作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团委负责,培训方案的制定和培训工作的组织落实由组织部、团委负责。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团委
2013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