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校内二级网站绩效评估的通知(鄂经院办发[2011[1]号)”的要求,学校各二级单位必须在2011年5月20日前完成网站自评整改工作。目前已有一批二级网站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升级改版工作。请尚未改版或未提交网站改版方案的二级单位在现有网站的基础上,合理规划网站栏目,突出部门特色,结合评估文件中“绩效评估指标”制定改版详细方案和需求,并将相关文档和图片等资料电子版发到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信息管理科统一委托专业公司设计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未在计划安排的时间前提交网站改版方案的单位,视为同意将现行网站直接移植到新系统。
特此通知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1年3月29日
联系电话:73920
QQ:95356688、405926
附件1(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