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2]147号)、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教财[2012]13号)文件精神,请涉及到项目的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执行部门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职能部门负责人做好检查期间情况汇报准备。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做好协调、布置和归集工作,由具体执行部门根据各子项目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一)各子项目绩效评价自查报告,主要包含:
1、项目目标及指标完成的情况;
2、项目执行产出效果(含学校配套资金)等内容。
以上内容可以参照《项目绩效评分表》的1--3级指标撰写。
(二)《项目绩效评分表》电子版及纸质表(自评)。
(三)学校项目管理制度(原件、复印件;子项目有管理细则的请提供;参照学校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可不提供,由学校统一提供)。
(四)2011年项目收支明细表和有关会计凭证等资料(请到财务处核实后提供)。
二、资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0日16:30(星期一)
请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协调并通知各子项目的项目执行人,由职能部门收集后交财务处综合科(行政楼A208)。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财务处联系人:龙时华
联系方式:72028 73933
院长办公室 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