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缴纳电话费的通知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01浏览次数:1385

校内各单位、教职工:
    接江夏区电信局通知,自2010年11月起,电信局不在安排专人收取固定电话费用,请校内各单位及住宅用户自行前往学校电信营业厅办理缴费业务。
    另:电信营业厅可办理装机业务。
    缴费时间:每月5日——20日
    缴费地点:商业街一楼电信营业厅
    话费查询专线:11888
    特此通知。

 

后勤集团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返回原图
/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