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同时切实加强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帮助高校共青团干部在深入基层、面向青年的工作实践中了解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情,根据团中央、教育部统一安排,团省委于日前下发了《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鄂青联发[2010]56号),从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现将我校选派工作安排如下:
一、 选派人数
3名共青团干部(含法商学院1人)
二、 选派条件
(1)工作时间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以科级干部为主(专科及独立学院可放宽至任职一年以上的科员);
(4)政治素质好、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三、挂职岗位
团县委副书记
四、选拔办法
请有意愿的同志填好申请表至校团委报名,报名时间为11月25日—27日,经组织部、团委考察后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派出。
五、挂职人员管理
选派干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只转党、团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变,学校将给予适当生活补贴。挂职期间,符合条件的选派干部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相关说明详见湖北团省委网站“通知公告”栏文件。
希望全校团干部积极响应号召,踊跃报名。
附:《挂职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