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目前学校教学院系机构调整工作已经完成,现有院系办公室标牌应作相应调整。请各教学院系根据机构设置和办公室分布情况,拟定办公室标牌调整方案(包括电子稿)。方案要求注明房号和相应机构名称,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3月3日前,各教学院系将方案送交院长办公室综合科(行政办公楼A312房),以便学校统一制作办公室标牌。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