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建立起“以学校为主导、院系为主体、教师为主干”的大外事体制,进一步提高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请各院(系)确定1名分管外事的院(系)负责人,指定1名工作人员兼任外事秘书,并将分管外事的院(系)负责人和外事秘书信息于1月14日前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汤凌云 电话:81973927
电子邮件:tlyjjyy@21cn.com
下载:院(系)分管外事负责人和外事秘书信息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