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十七大”将于10月15日召开,根据校党委《关于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鄂经院党发〔2007〕37号)安排,届时,学校将组织党员教职工集中观看“十七大”开幕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全体党员教职工(有上课任务、紧急工作任务的可以不参加)
二、时间:所有参加人员于10月15日上午8:50前入场,9:00开幕式正式开始
三、地点:学术交流中心第二报告厅
四、要求
(一)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通知本单位党员教职工;
(二)所有参加人员,关闭手机,保持会场安静,认真观看,积极思考,领会精神实质,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党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