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北大学《关于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通知》要求,请与湖北大学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的相关院系,向湖北大学推荐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并由其按照条件遴选。请上述相关院系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包括业务关系在上述院系的其他院系和双肩挑岗位教师),按湖北大学《关于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通知》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于2011年10月13日前上报研究生教育处统一送交湖北大学。
附件:湖北大学《关于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通知》
研究生教育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