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职能部门:
《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审定并印发,请各单位根据鄂经院党发【2012】53号文件,按照主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和职责范围,制定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请各单位将工作计划于3月29日前送交党委组织部。
党委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