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院系优势资源作用,进一步促进MPAcc研究生分方向培养,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2]133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遴选中既要注重学术标准,又要重视教师教书育人表现。
2.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以研究生教育工作岗位的需求为前提,按培养方向择优选聘,实行聘任制。
二、遴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1.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主要面向金融学院、威客电竞官方网站、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4个学院开展,凡符合《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2]133号)要求,且专业方向与注册会计师、金融企业会计以及中小企业财务主管研究方向一致的以上4个学院教师均可参与申报。
2.其他学院的教师如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以专业对口的原则归口以上4个学院进行申报。
3.校外导师主要面向政府、行业、企业选拔,由金融学院、威客电竞官方网站、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根据培养方向和培养要求进行推荐。
三、遴选指标
1.根据已有导师、学生分布情况,结合培养需求,此次共遴选校内导师18名,具体指标为会计学院6名,金融学院4名,财管学院4名,工商学院4名。
2.各学院校外导师遴选指标原则上与校内导师一致,按培养实际需求择优选拔。
四、遴选流程
1.个人于9月10日前向相关学院提出正式申请,提交《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外)资格申报表》或《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资格申报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上学期已经提交过的不需再提交);
2.院系组织学术(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严格按照遴选指标进行审议推荐,9月15日前将《2014年湖北经济学院MPAcc导师推荐汇总表》和相应的申报表提交研究生处(行政楼509);
3.研究生处会同相关部门对被推荐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复查后提请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研究生处将审议通过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5.全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正式聘任。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此次导师遴选,并严格按照上述时间组织开展工作。相关表格请在研究生处“下载中心”下载。
研究生处
2014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