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校领导同意,定于4月10日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4月10日8:30
二、地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内容:
1、各院系汇报毕业生就业工作
2、传达湖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
3、布置下一阶段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四、参会人员:
1、有关校领导
2、各院系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书记(副书记)
3、招生就业处有关同志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2013-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