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关于中层干部上交出国(境)证件的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7-09-28浏览次数:1358

各二级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1115日联合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6]75号)要求,凡因私出国(境)证件应在回国(返境)后10日内上交组织部门集中保管。新提任的中层干部应在任职通知公布后7日内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组织部门保管。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凡仍未按要求上交出国(境)证件的,一律于93017时前上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于仍不上交出国(境)证件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张承良,联系电话:81973781

  

  

  

党委组织部

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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