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平安夜、圣诞节、元旦即将来临,节日期间校园安全和学生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为确保我校在节日期间的平安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二级单位特别是各院系要从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一把手”要亲自布置,亲自安排,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敏感问题。
二、 周密安排,认真组织。进入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增多,是事故多发期。各院系要针对季节特点,突出重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交通、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在平安夜(24日)、圣诞节(25日)晚上和元旦放假期间,禁止学生燃放孔明灯,防止出现酗酒、斗殴、聚众滋事和火灾事故。
四、加强值班,及时报告。各二级单位特别是各院系在平安夜、圣诞节和元旦期间要加强值班,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或隐患苗头,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理,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对因脱岗或不及时上报信息,拖延问题处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校综治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