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发布时间:2017-11-28浏览次数:900
校内各单位:
我校2004年购置的东风垃圾车及东风洒水车,因使用年限较长,尾气排放达不到国家标准,须予以报废。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现进行报废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广大教职工的有关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81977016。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后勤集团
2017年11月28日
版权所有:湖北经济学院 鄂ICP备05003310-1号 鄂公网安备42011502000701号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