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中层干部2020年度履职尽责考核实施方案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0-12-07浏览次数:3729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鄂经院党发〔201631号)和《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鄂经院党发〔201727号)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综合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人员对象

全体中层干部(含企业化实体负责人)。

二、实施步骤

(一)撰写2020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自评报告。对照本人岗位职责分工以及落实所在单位(部门)年度目标任务情况,对2020年度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总结,突出本年度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表现,取得的工作实绩(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述职述责述廉自评报告(2000字以内),202114日前提交电子版给党委组织部。

(二)述职述责述廉。18日前召开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大会,领导班子报告工作项目完成情况和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中层干部报告工作项目完成情况和个人思想情况、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时要突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统战工作等情况。

(三)民主测评。17-8日开通满意度网上测评系统,按测评规则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开展2020年度履职尽责满意度测评。

(四)组织推荐。组织部将测评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原则上满意度测评排名后30%的中层干部不能被推荐为优秀。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结合反馈结果,召开会议研究,按本单位中层干部人数的15%推荐本单位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干部,于2021112日前向组织部报送推荐优秀干部名单。

(五)综合评价。目标办将结合满意度测评结果,分级分类对推荐的优秀人员进行评选。原则上单位目标考核排名后30%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

三、有关要求

(一)全体中层干部应高度重视年终考核工作,在认真总结全年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总结。

(二)中层正职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将报省委组织部有关干部处备案。

考核自评材料请按照附件给定格式填报,于1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uzhibu@hbue.edu.cn

 

附件:中层干部2020年度履职尽责考核自评表.docx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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