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部分中层岗位空缺情况,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采用组织选拔方式选任5名中层正职干部和5名中层副职干部。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任岗位
(一)中层正职(5名)
1.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岗位数1个;
2.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岗位数1个;
3.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岗位数1个;
4.校团委书记,岗位数1个;
5.实验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岗位数1个。
(二)中层副职(5名)
1.校纪委、监专办案件审理室主任,岗位数1个;
2.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岗位数1个;
3.基建维修处副处长,岗位数1个;
4.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岗位数1个;
5.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岗位数1个。
实验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层正职)、副主任在实验教学中心产生。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合作。
4.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资历。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高校基层工作经历。选任中层正职,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经历。选任中层副职,应当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教师岗辅导员具备讲师职称三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三年以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
6.其它有关要求。人选应能干满一个任期,年龄不满56周岁(计算到
三、选拔时间及程序
此次选拔工作采取组织选拔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其程序方法如下:
1.报名确认并提供个人陈述材料。请符合资格条件且对选任岗位有意向的同志,下载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岗位选任报名表》,同时提供500字以内 “自我陈述材料”(①岗位认识;②自身优势;③工作设想),版面要求以三号仿宋字体报送,两个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uzhibu@hbue.edu.cn。报名截止时间:
2.民主推荐。党委组织部提供符合条件人选名册和经资格审查后的报名名册,进行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本次为定向推荐。
3.确定考察对象。由党委组织部统筹考虑民主推荐与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充分酝酿,等额或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建议,由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4.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安排考察工作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格、作风品行,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强化廉洁从业情况考察。同时,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纪委监专办综合室、校综治办综合审查考察对象个人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履职尽责情况。考察组向党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
5.讨论决定。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情况、综合治理履职情况、“凡提四必”情况及任免理由等,由学校党委常委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6.公示任用。根据有关规定,在学校网站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四、相关要求
1.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组织选拔工作要严格程序,做到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2.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正确用人导向。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不准在选拔工作中拉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学校纪委监专办将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受理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选任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学校纪委监专办综合室电话:(027)81973846。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