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为做好特色班级人才培养工作,完善特色班级、专业方向的设置程序,请相关学院提交开设特色班级、专业方向的论证报告,于4月26日12:00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院长签字后交招生办公室(行政楼A-113)。
论证报告应包含如下内容:
一、设置特色班级的依据和必要性。
二、特色班级历年来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绩。
三、特色班级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
需提交论证报告的特色班级和专业方向如下:
金融学(拔尖创新班)、金融学(农银班)、金融学(国际金融试验班)、财政学(拔尖人才实验班)、经济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会计学(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会计学(国际管理会计师(CIMA))、会计学(智能会计实验班)、财务管理(智能财务实验班)、统计学(金融统计)、法学(创新实验班)、商务英语(会计特色班)、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低碳经济与管理)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