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结合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对象范围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党务工作者(担任两年以上的各级党组织的委员,党委职能部门的党员干部和院系党员辅导员)。
学校拟评选表彰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63名,学生优秀共产党员2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8个(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3个,党支部5个),具体评选推荐范围及名额分配见附件(附件1)。
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可按学生正式党员10%的比例评选表彰。其中2%由各院系党委评选推荐到学校表彰;8%由各院系党委表彰。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组织开展、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果。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单位或部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根据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一)5月20日前,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按分配名额评选推荐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0日前将推荐提名结果(附件2)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纸质版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zuzhibu@hbue.edu.cn)
(二)5月26日,党委组织部汇总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的推荐提名,并向各基层党组织反馈,进一步听取基层党内外群众意见。
(三)6月7日,召开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会议,由各单位书记分别介绍本单位评选推荐情况和提名者先进典型事迹,反馈收集的党内外群众意见,并会议确定推荐结果。
(四)6月8—15日,根据确定的人选,由所在单位整理事迹材料。党委常委会审定表彰名单。相关党组织及个人填报相应审批表格(附件3、4、5)。
(五)6月16-18日,在校园网上公示表彰名单。
(六)七一前夕,学校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评选表彰工作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向工作一线党员倾斜;评选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注意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应注意向党组织的基层支部倾斜。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严格落实。要按照评选的条件和分配名额及时间安排,认真组织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对评选推荐的提名和上报表格进行严格把关,按时上报,确保评选推荐的提名对象既充分体现先进性,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要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同贯彻落实学校三届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同谋划实施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
2:湖北经济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