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项规划组:
根据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及《“十三五”规划论证工作方案》的安排,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国际化发展、信息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基本建设、党的建设等九大专项规划均已完成预研、起草、意见征集、专家论证、修改完善方面的工作,经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将九个专项规划提交校常委会集中审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审定程序
1.汇报:各专项规划组汇报规划的体系结构和主要内容,组织专家组论证情况及专家(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汇报顺序为:学术性规划(①学科建设②人才培养③人才队伍建设④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⑤国际化发展);非学术性规划(⑥信息化建设⑦校园文化建设⑧校园基本建设⑨党的建设)。
2.评议:常委发表意见;
3.审定: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决定是否通过。
四、参会人员
1.“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2.各专项规划组主要成员
五、工作要求
1.汇报内容以PPT文稿形式进行。请各专项规划组于7月7日将PPT汇报稿提交“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集中审阅,同时提交专家(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纸质稿、电子稿。
2.各专项规划组指定1名汇报人,汇报时间以10分钟为限。
3.请参加审定工作的人员按时到场,遵守会议纪律。
4.各专项规划按常委会意见修订完善后于7月15日提交“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