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6年暑期即将开始,现将暑期主要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暑期时间安排
本学期学生离校时间由各院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下学期老生报到注册时间为8月30日—31日,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新生9月9日—10日报到,9月12日—24日军训、入学教育,9月26日正式上课。
按照校历安排7月9日进入暑期。各单位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安排教职工休息。教师8月29日集中上班,其他人员8月26日上班。
二、暑期有关工作
1.做好学院调整后续工作和办公场所搬迁工作。四个调整学院的筹备工作组要按照学校部署做好学院调整相关工作,确保学院调整有序进行。有关部门和学院要做好四个新机制学院运行的相关工作。按照既定安排做好学院和各研究机构办公场所搬迁工作,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院系要密切配合,确保院系搬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各学院负责)
2.做好学校“十三五”规划任务分解和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修改完善。各专项规划按常委会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于7月20日前提交发展规划处。(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
抓紧完成学校“十三五”规划任务指标分解工作。修改完善学校“十三五”综合改革方案。调研起草后勤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做好学校二级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的制定工作。(发展规划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
3.做好制度修订制定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制度修订工作列为暑期本单位的一项重大专项工作,明确责任人、明确进度安排,切实加以推进,确保完成年度修订任务。(校办、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处等各有关单位负责)
4.做好教学相关工作。做好学籍管理系统升级和学分制收费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并下发新学年教学计划,落实教师、课堂和实践教学任务、教材和教学场所;按计划做好图书资料、实验器材的采购和调配、多媒体维护等工作。(教务处、财务处、实验教学中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负责)
5.继续落实会计专硕评建工作方案,相关院系、部门要按进度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根据教学计划,落实教师、教材及课程安排,做好研究生入学准备工作。(研究生处、会计硕士教育中心、有关学院负责)
6.做好招生、就业和迎新工作。
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全面完成各类招生任务,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招毕处、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尚未完成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的院系党政班子成员以及毕业班的辅导员(班主任)不能休假,完成规定的任务后才能休假。 招生就业处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通过就业率进展情况通报、就业状况核查动态管理和约谈等方式,落实包保责任,确保就业率继续达到预期目标。(招毕处、各学院负责)
制定好2016级新生迎新、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校办、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处、招毕处、财务处、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亿优公司负责)
7.做好暑期基建维修、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抓紧开展法商学院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监理和施工单位招标、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确保在8月20日前开工。抓紧组织法商学院人才公寓项目设计招标。做好法商学院教学综合楼工程基建收尾、绿化、家具安装等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实施26栋学生公寓维修改造工程、桂苑1号学生公寓改造项目、消防管网维修项目施工,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确定施工队伍,加强施工监管,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按期完成。继续推进新校区土地确权办证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基建维修处、办证工作专班、资产与设备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后勤集团负责)
8.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处、各院系要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登记工作,全面掌握暑期留校学生情况,加强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住宿、餐饮、水电供应、自习场所等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工处、团委、各学院、图书馆、后勤集团、亿优公司负责)
9.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做好新进教师、辅导员岗前培训工作,配合省教育厅做好湖北省资教生岗前培训,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选调生的岗前培训工作。(人事处、组织部、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亿优公司等部门负责)
10.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暑期,学校实行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校务总值班、安全保卫值班、学工值班、后勤保障值班制度。请各有关部门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检查,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要保持电话畅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逻和值守,确保校园安全。(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各有关部门负责)
院长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