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态园林式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发布者:院长办公室(档案馆)发布时间:2016-07-12浏览次数:1878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及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绿色、低碳、数字、人文校园的目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提升学校的校园品味和形象。根据湖北省绿化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林业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生态园林式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开展生态园林式学校创建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工作

校园绿化,既是树木花草,又是教书育人。我们要通过校园绿化,营造优美宜人的学习生活环境;要通过校园绿化,让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绿色实践,培养师生员工热爱劳动的品质、热爱自然的情趣和保护生态的意识,使广大师生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践行者。

二、积极动员师生员工投身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把生态园林式校园建设工作与特色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与劳动实践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绿色主题实践活动,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校园。充分利用“植树节地球日节能周森林日等,广泛开展绿化校园、美化环境我为校园添片绿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人人参与义务植树、营造校友林和树木认养、认捐等多种形式,在学校广泛开展大美经院,人人共建的活动;通过建立植物标本、编写校园植物名录,标注花草树木品种,丰富师生员工的绿化常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激发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生态园林式校园”的创建活动,争做生态文明的使者。

三、积极开展绿色生态校园建设活动

坚持将生态园林式校园建设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建设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不断健全和完善生态园林式校园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分布实施,力求实效。学校成立生态园林式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漆腊应

副组长:吴显富、张以林

成 员:刘新平、王平、陈军、宋健、刘成云、戴顺斌、胡先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新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校长办公室

            20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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